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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令形同虛設 台灣人紛任中國公職禁令形同虛設 台灣人紛任中國公職 〔2012.03.09∕自由時報∕記者陳慧萍、林曉雲∕台北報導〕 摘要: 近年來有不少台灣房地產人在中國擔任公職,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巫和懋、廣東省特聘政協委員葉春榮、東莞市政協委員林佳蓉、洪文正、翁阿輝等人,涉嫌違反兩岸人民結婚關係條例,陸委會迄今卻不願說明是否依法開罰,法規形同虛設。 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近日推出對台徵才計畫,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七日在立法院表示,根據酒店工作兩岸條例第卅三條,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黨務、軍事、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任職,違者將被處以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鍰。 巫和懋案 陸委會、教部互推 陸委會室內設計副主委劉德勳昨表示,台灣人在大陸的公立學校兼課或擔任講座,並無違法疑慮,但若擔任專職教師或行政職務,就適用相關規定;巫和懋在北大擔任的職務屬於關鍵字行銷行政職,相關單位教育部正在溝通、處理中。 不過,教育部大陸小組、高教司、人事處昨晚都表示,教育部並未有「巫和懋擔任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結婚西裝長」一案,也未聽過巫和懋此人。 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更表示,由於巫和懋現在未具我國教職,只是一般人民的話,若赴中國擔任公職,並不屬於教育部轄管範圍網路行銷,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主管機構是陸委會。 早在二○○七年民進黨執政時期,就有林佳蓉、洪文正、翁阿輝等三名台商,「偷跑」成為東莞市政協委員,當時陸酒店打工委會表示會依法處理,甚至不排除對這些個案採「連續罰」。陸委會是否已經對林佳蓉等三人開罰?劉德勳昨表示,要再瞭解。 景觀設計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mar/9/today-p10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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